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家发改委、科技部等11个部委8月25日联合发布了“关于贯彻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》的通知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”。《通知》强调,各地区要抓紧对原有的地方性节能法规进行修订完善,原来没有制定实施条例(办法)的地方,要根据实际需要抓紧制订地方性节能法规,进一步完善节能标准体系。
据了解,今年下半年,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,根据实际情况对各地贯彻实施《节约能源法》情况进行抽查,抽查结果将作为各地节能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。